当前位置: 首页 > 基建知识 > 正文

2017年更新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发布的部分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

来源:新闻动态 时间: 2017-04-13 浏览:

2017年更新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发布的部分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如下:  

 

一、国家标准    

1、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4-2015),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。原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204-2002同时废止;    

2、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GB50189-2015),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GB50189-2005同时废止;    

3、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》(GB/T51095-2015),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4、《智能建筑设计标准》(GB50314-2015),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智能建筑设计标准》GB/T50314-2006同时废止;    

5、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》(GB51004-2015),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6、《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》(GB51038-2015),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7、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(GB50010-2010)局部修订,自2015年9月22日起实施。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;    

8、《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》(GB51143-2015),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9、《大体积混凝土温度测控技术规范》(GB/T51028-2015),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10、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》(GB/T51141-2015),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11、《建筑节能基本术语标准》(GB/T51140-2015),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12、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292-2015),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。原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GB50292-1999同时废止;    

13、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303-2015),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。原国家标准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GB50303-2002同时废止; 

14、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》编号为GB50289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4.1.8、5.0.6、5.0.8、5.0.9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国家标准《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》GB50289-98同时废止; 

15、《民用建筑能耗标准》编号为GB/T51161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; 

16、《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》编号为GB51151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4.2.1、4.2.3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; 

17、《沉井与气压沉箱施工规范》编号为GB/T51130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; 

18、《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》编号为GB/T51163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; 

19、《物流建筑设计规范》编号为GB51157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5.1.8、6.1.5、9.8.26、11.3.3、11.3.5、15.3.11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; 

20、《绿色饭店建筑评价标准》编号为GB/T51165-2016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 

 

二、行业标准    

1、《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》(JGJ345-2014),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2、《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》为行业标准,编号为CJJ221-2015,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3、《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》(JGJ340-2015),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4、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(JGJ113-2015),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》JGJ113-2009同时废止;    

5、《钻芯法检测砌体抗剪强度及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》(JGJ/T368-2015),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6、《混凝土结构成型钢筋应用技术规程》(JGJ366-2015),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7、《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》(JGJ99-2015),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》JGJ99 -98同时废止;    

8、《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》(JGJ376-2015),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9、《埋地塑料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》(CJJ101-2016),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6.1.8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》CJJ101-2004同时废止;  

10、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(JGJ39-2016),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2.8、4.1.3、4.1.9、4.1.12、6.3.3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,原《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》JGJ39-87同时废止;   

11、《建筑工程施工职业技能标准》(JGJ/T314-2016),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;
  12、《建筑工程安装职业技能标准》(JGJ/T306-2016),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;
   13、《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标准》(JGJ/T315-2016),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;
   14、《组合铝合金模板工程技术规程》(JGJ386-2016)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1.4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;
  15、《城镇燃气管道穿跨越工程技术规程》(CJJ/T250-2016)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;
   16、《再生骨料透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》(CJJ/T253-2016)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;
   17、《城镇燃气设施运行、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》(CJJ51-2016)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0.2、3.0.9、3.0.11、5.2.5、5.3.10、6.1.4、7.2.5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城镇燃气设施运行、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》CJJ51-2006同时废止;
  18.《纤维片材加固砌体结构技术规范》(JGJ/T381-2016)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;
   19.《建筑同层排水工程技术规程》(CJJ232-2016)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其中,第3.1.9、4.1.6条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; 

20.《镇(乡)村给水工程规划规范》(CJJ/T246-2016),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 

 

三、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    

1、《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》(JG/T486-2015),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。    

2、《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》(JG/T475-2015),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;    

3、《建筑用曲臂遮阳蓬》(JG/T253-2015),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建筑用曲臂遮阳蓬》JG/T253-2009同时废止;    

4、《建筑用遮阳软卷帘》(JG/T254-2015),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建筑用遮阳软卷帘》JG/T254-2009同时废止;    

5、《建筑用遮阳天蓬帘》(JG/T252-2015),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。原《建筑用遮阳天蓬帘》JG/T252-2009同时废止。   

 

版权所有 上海交通大学基建处 沪交ICP备 2010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