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编号:
申请单位(公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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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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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地点及面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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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开工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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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竣工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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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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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/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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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投资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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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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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概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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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表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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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总师室审批意见: 负责人签字:日期: |
基建处领导审核意见: 处领导签字: 日期:单位公章: |
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□会审 □备案: 负责人签字: 日期:单位公章: |
校园管理办公室□会审 □备案: 负责人签字: 日期:单位公章: |
□ 校领导审定: 签字:日期: |
备注:
1、本表适用计划投资额在100(含)—200(不含)万之间的自主修建项目审批及备案。
2、受理窗口为基建处总师室,项目编号由基建处总师室负责填写。
3、由基建处发起选择需资实处/校园管理办公室会审或备案,并分别在前方空格内打“√”,并由申报单位根据打“√”进行程序办理。
4、随表附件是指项目立项的会议纪要、方案说明及相关图纸、项目预算等报批支撑材料。